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热点解答 >> 内容
 
武进区开展客运出租非法经营专项整治的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11-04-18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此次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江苏省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营运“黑车”等各类违法违章运输行为,切实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进一步提升我区的城市文明形象。

    二、此次整治活动的目标是什么?

    通过开展客运出租非法经营专项整治活动,使得我区客运市场经营行为明显规范,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行业面貌明显改观,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优质、便捷、安全、文明的交通运输环境。

    三、此次整治内容、对象和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交通、公安部门成立联合整治小组,并由交通部门负责牵头对辖区内从事无证客运出租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集中整治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至2011年4月30日。

    四、此次整治活动具体要求有哪些?

    1.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管部门分管领导和公安交通警务室小组领导为此次整治活动负责人,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运管部门运政稽查科负责人和警务室小组负责人负责现场执法的指导工作,各中队长和带队民警具体负责实施现场执法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紧密联系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打击违法营运的重要意义,引导乘客自觉抵制非法营运活动,及时报道整治工作动态,定期曝光非法营运行为。同时,通过设立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动员群众进行举报,为整治工作提供可靠线索和证据,努力营造一个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的舆论环境。举报电话:86503531;86599577。

    3.协调配合、联合执法。运管部门要和公安驻交通警务组紧密衔接,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加大对各类违章的动态打击力度。

    五、此次整治活动如何开展?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4月11日~4月15日)

    运管部门提前掌握客运市场的违章动态,深入无证营运车辆聚集场所及重点部位进行调查,摸清情况,为集中整治提供可靠依据。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18日~4月30日)

    联合整治小组要加大路面检查力度,对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实施重点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章违规行为,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对查实的违章违规行为,一律从重从严进行处罚。

    第三阶段:长效巩固阶段(5月1日~6月30日)

    通过严厉打击客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交通、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违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

 

(武进区交通运输局供稿)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    邮 编: 213022
联系电话:0519-8568215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