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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开展运输船舶超限超载整治的热点解答
发布日期:2011-03-03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此次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执法为民、服务社会”为宗旨,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溧阳市人民政府溧政发〔2011〕16号《关于印发〈全市水泥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为依据,以严厉打击辖区水域运输船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为切入点,努力提高辖区水域的通航能力和海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打造安全和谐的水上交通运输环境。

    二、此次整治活动的目标是什么?

    通过整治,实现“两个明显、一个确保、一个提升”。即辖区水域船舶的航行、停泊、作业秩序明显改善;航道安全畅通率明显提高;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责任事故和重大船舶污染责任事故;地方海事社会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此次整治范围、对象和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溧阳市辖区水域内所有从事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运输船舶。整治时间为2011年1月—9月。

    四、此次整治活动标准和具体要求有哪些?

    一是水运企业在为船舶装载时,必须严格控制船舶实际吃水。丰水期间,所有船舶的实际干舷不得低于150毫米。如属长江航线,实际干舷不得低于200毫米;枯水期间,航行于六、七级航段的船舶实际吃水不得大于2.4米,航行于五级航段的船舶实际吃水不得大于2.6米。

    二是所有进入我市辖区发生装卸行为的船舶必须报港。水运企业必须督促船舶主动报港,且凭海事部门出具的船舶报港单方能为船舶装卸货物。严禁为无报港单船舶装卸货物和配载。交通海事部门设立四个报港签证服务点(长木桥、老角嘴、别桥、山前),实行24小时报港签证服务。海事部门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水文气象情况和航道实际水深严格控制船舶吃水,并根据船舶吨级和船舶吃水控制标准实施相关船舶签证和现场监管。超过上述限航标准,经船主申请进入的,必须采取减载措施,直至符合要求,方可进入。

    三是对于擅自进入或不听劝阻强行进入控制航段的超限超载船舶,将采取劝其减载或强制减载等措施,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四是对超限船舶擅自进入以及进入后造成交通事故的,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给船籍港、签证地等海事管理机构,督促其加强监督管理。

    五、此次整治活动如何开展?

    1、1—3月份为宣传阶段。印制运输船舶超限超载整治宣传材料,在四个签证报港点和对外办证窗口对船户发放;指派专人到港口、码头、大型水运企业进行宣传告知,要求相关业主在为船舶装载时,必须按标准、要求严格控制船舶实际吃水。

    2、4—6月份为实施阶段。由处主要领导牵头,副职领导亲自带班蹲点,在长木桥、老角嘴、别桥、山前四个签证报港点成立四个超限超载整治小组,按照整治标准和具体要求,对所有进出港船舶进行现场监督整治,凡有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的,一律按规定予以从重处罚,责令减载,并进行告诫和教育,直至符合要求,方才为船舶办理签证和放行。

    3、7—9月份为巩固阶段。为进行长效管理,防止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反弹,处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在四个签证报港点对进出港船舶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有违相关标准、要求,属超限超载运输的,将予严肃处理。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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