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考核办法的目的
为规范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提升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水平,提高工程质量,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70号)和《江苏省高速公路开展施工标准化(推行现代工程管理)活动实施方案》(苏交建[2011]17号),结合我省高速公路施工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对2011年及以后新开工的高速公路和独立特大桥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及参建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均须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施工标准化考核。
施工标准化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日常工作、季度和半年度检查为基础,结合项目质量、安全生产检查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
三、考核评分等级
考核评分办法内容涵盖工地标准化、施工标准化和管理标准化,围绕活动目标和序时进度,按百分制量化。现场项目经理部、现场监理机构、现场建设管理机构考核得分评定等级:≥ 90分为优;≥80且<90分为良;≥70且<80分为中;<70分为差。
四、考核步骤
1、各项目建设单位分季度考核在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现场建设管理机构、现场项目经理部、现场监理机构,并进行项目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自评。
2、结合工程质量督查,省厅考核工作办公室于每年6月和12月下旬组织对各项目施工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抽查,核查项目建设单位季度考核工作的结果,确定现工程建设项目及场建设管理机构、现场项目经理部、现场监理机构半年度考核得分和等级,对项目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3、省厅考核工作办公室于每年底对各项目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选。依据考核结果和项目督查情况,评选“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达标项目”和“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先进单位”。
五、“达标项目”评选标准
工程建设项目年度考核得分由工程建设项目半年度考核得分加权平均得分评定,上下半年度考核得分权值均为1。工程建设项目半年度考核得分由各现场建设管理机构、现场项目经理部、现场监理机构半年度考核得分平均值加权得出。其中,现场建设管理机构权值为0.4,现场项目经理部权值为0.3,现场监理机构权值为0.3。
1、工程建设项目年度考核得分大于90分。
2、现场建设管理机构年度考核等级为优。
3、所有现场项目经理部、现场监理机构年度考核等级无差。
(质监站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