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常交复[2011]第38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0079号的答复
市政府:
民革常州市委提出的关于构建“重大工程”建设民主参与法制的提案已收悉。现书面答复如下:
“十一五”是交通建设投资最多、发展速度最快、城乡交通系统变化最快的五年,累计完成交通建设投资297.5亿元,新建、改建高速公路193公里,国省公路270公里、农村公路2340公里、农旧危桥1250座,建成三级航道40.6公里,新建常州客运中心等客运综合枢纽4个,全市万吨级长江泊位达9个、千吨级以上泊位30个。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步提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设施支撑。
在交通工程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养护过程中,坚持科学决策,充分备选方案,力求以最适宜的技术和资金,实现交通基础设施的可持续发展。做深项目前期工作、工程预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用地规划调整、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均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并取得有关部门批准。项目研究决策均邀请全省乃至全国的专家学者和专业人士进行评审,各环节均由审批部门在网上公示。在组织施工之前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招网、省交通厅网及局域网站公布招投标信息,招投标项目上网率、公开招投标率都达到了100%。评标专家在全省交通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并实现全省专家网上异地评标。同时,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纪委等机关部门对项目工程建设监督工作,并广泛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公众对工程建设的知晓度。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2011年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常纪发[2011]27号)和《关于我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项目信息公开的意见》(苏交监察[2011]5号)文件精神,公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审批、核准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地拆迁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管理信息、合同履约信息、质量安全信息、资金管理信息、交(竣)共验收信息”等十大信息,促进我市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将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对交通建设的监督广度和深度,加强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管,加强社会风险评估工作,努力将交通工程建成优质工作、精品工程和安全廉洁工程。
二Ο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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