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 >> 2011年度 >> 内容
 
关于对胡静委员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11-07-28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常交复[2011]第03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093号的会办意见

 

市发改委:

 

    胡静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天然气汽车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将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在道路运输行业大力发展天然气运营工具,是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举措之一,我们也一直重视并推动这方面的工作。自2007年起,市公交集团公司提高营运车辆门槛,凡新增公交车必须达到国Ⅲ以上标准,部分车辆达到国Ⅳ标准。今年上半年将全面实现空调车比例和国Ⅲ以上标准车辆100%的目标。2009年10月《常州市推广使用天然气燃料汽车实施方案》出台后,市公交集团加大对天然气公交车的引进力度,目前我市市区已有624辆公交车采用天然气燃料,其中65辆为纯天然气燃料,今年还将完成388辆公交车的“油改气”工作。同时出租车“油改气”工作也得到了积极推进,到今年2月底,市区已有1749辆出租车实现“油改气”,使用油气混合动力的比例达到68.8%,今年年底将达到83.8%。为确保使用天然气车辆的正常运营,建议对市区天然气加气站进行合理规划,提供便利的加气条件。

 

    签 发 人:刘文荣

    经 办 人:顾 远

    联系电话:85682150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二Ο一一年五月十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    邮 编: 213022
联系电话:0519-8568215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