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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治理超限超载运输重拳管理车辆装载
发布日期:2011-05-19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自今年1月份启动全市道路运输超限超载整治行动以来,成效显著,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有力控制。在巩固加大路面执法力度的基础上,结合该市建材运输的实际情况,溧阳市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又出重拳,对车辆擅自拼装、改装、加高一律实施报废、复原,以达到“有效扼制严重违章与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一是对拼装的车辆依法予以收缴,强制报废;二是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车辆,责令违法责任人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恢复原状,并予以警告或罚款;三是规定矿山运输车辆现有的四类主要车型载质量和车厢高度:1、核载1吨的变形拖拉机,载质量不得超过12吨,车厢高度不得超过1.5米;2、核载1.6吨的变形拖拉机,载质量不得超过20吨,车厢高度不得超过1.6米;3、前二后四轮载货汽车,载质量不得超过30吨,车厢高度不得超过1.8米;4、前四后八轮载货汽车,载质量不得超过40吨,车厢高度不得超过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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