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实施阶段以来,溧阳市地方海事处严格按照溧政发〔2011〕16号《关于印发<全市水泥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溧阳市地方海事处运输船舶超限超载整治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长木桥、山前、老角嘴、别桥四个签证报港点分别设立了由相关处领导牵头挂帅的专项整治小组,进行现场监督整治。整治小组一是严格对照《实施细则》的整治标准和具体要求,依法对所有进出港船舶进行检查,并登临实船勘验,以视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构成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二是对构成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船舶,依据其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强制卸载、责令减载、行政处罚、教育告诫等处理决定,直至船舶符合整治要求,船员意识到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承诺今后不再犯,方予放行;三是整治小组坚持24小时值班制,所有人员进行轮岗监督检查,并于必要时采取临时性封港措施,以确保受整治船舶达到最大范围程度。
迄今为止,溧阳海事已依法检查进出港船舶1481艘次,其中不符合整治标准要求的有836艘次,对一般性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的有652艘次,受教育告诫的船员达3000人次,对超限超载严重的违法船舶,责令其减载的有62起,进行强制卸载的逾30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