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企业资质复查标准
1、公路水运工程甲乙级及专项监理资质复查标准:交通运输部厅质监字(2010)58号《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甲乙级及专项监理资质复查标准(暂行)的通知》规定要求;
2、公路水运工程丙级监理资质复查标准(详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复查表丙级格式)。
二、监理企业资质复查材料
申请监理资质复查的企业按照如下要求提供材料:
1、公路水运工程甲乙级及专项监理资质:
(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复查表》,单独装订成第一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两份、副本两份;
(2)证明材料按照《证明材料分类索引表》排序,单独装订成第二册,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证明材料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包括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副本应包含定期检验页;监理业绩材料,竣工项目须提供《监理合同》和《监理项目评定书》,在建或已完工但未竣工项目须提供《监理合同》和项目交通质量监督机构的业绩证明原件(放置于证明材料正本内);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材料具体包括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包括经会人员)的劳动合同(或任职文件),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证明,职称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
(4)企业业绩汇总表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提供的E-MAIL);
(5)修改完善企业在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后台管理系统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质量监督管理平台”内的企业概况、人员、业绩等信息,信息应与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2、公路水运工程丙级监理资质
(1)《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复查表》,单独装订成第一册,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2)证明材料按照《证明材料分类索引表》排序,单独装订成第二册,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证明材料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包括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副本应包含定期检验页;监理业绩材料,竣工项目须提供《监理合同》和《监理项目评定书》,在建或已完工但未竣工项目须提供《监理合同》和项目交通质量监督机构的业绩证明原件(放置于证明材料正本内);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材料具体包括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包括经会人员)的劳动合同(或任职文件),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证明,职称证书、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
(4)修改完善企业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质量监督管理平台”内的企业概况、人员、业绩等信息,信息应与申报材料保持一致。
三、监理企业资质复查材料上报时间
1、公路水运工程甲乙级及专项监理资质:在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通知规定的上报时间前15个工作日,将申报材料报省厅质监局初审;
2、公路水运工程丙级监理资质:在资质证书到期的前30个工作日,将申报材料报省厅质监局审核。
四、其它事项
1、公路水运工程丙级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未能在资质有效期内提出监理资质复查的,其监理资质证书将失效;公路水运工程甲乙级及专项监理资质的监理企业未能在资质有效期内提出监理资质复查的,由交通部质监总站予以处理;
2、资质复查结果公告前,企业监理资质视同有效;
3、资质复查合格后,发放新的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质监站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