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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县道文明样板路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的热点解答
发布日期:2010-09-07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县道的综合服务水平,提升安全通行能力,全面治理路域环境,拉动地方经济建设,我市从今年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县道文明样板路的创建活动。参照交通运输部有关干线公路文明样板路创建工作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农路办制定下发了《常州市县道文明样板路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二、创建的时间、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经我市规划并经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认定的县道,计划从2010-2012年,根据各辖市(区)的区域发展水平逐年分步创建,里程达800公里。

 

     三、创建的目标

 

   (一)按照干线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创建路段路面病害处理及时、规范,常年保持路面平整、无影响行车的明显病害。公路路肩宽度不少于1.5米,两侧边沟畅通,路肩整齐成线,边坡整齐成面。通过创建,使沿线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明显提高,公路养护质量、管理水平、总体形象和服务质量明显改观。

 

  (二)保持穿集镇路段隔离设施的完好、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骑路集市行为,沿线路容路貌协调美观。穿集镇路段确保环境卫生整洁、绿化美化、排水畅通等,公路路肩皆因地制宜栽花植草进行美化。公路沿线两侧视野内无乱堆乱放的杂物,无人为倾倒垃圾的现象。

 

  (三)做好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全线无“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以下简称“三乱”)现象;公路交通设施标准化。统一规范非交通标志(简称为“非标”)管理,交通标志设置位置适当、准确、醒目、美观,确保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无违章建筑和各类广告,及未经审批的“非标”,无未经公路、交警部门审批,不符合交通安全规范的公路平交道口。

 

    四、今年的创建步骤

 

    第一阶段(5月-6月):制订标准,确定计划。

    第二阶段(7月):宣传发动,落实责任。

    第三阶段(8月-11月):组织实施,全面创建。各责任单位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市农路办重点加强指导和监督工作,各辖市(区)交通部门和各辖市(区)农路办分别加强日常巡查,抓好公路硬件设施的完善,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创建目标全面完成。

    第四阶段(12月):考核验收,总结推广。市农路办根据确定的计划和考核办法,对照标准对每条创建公路进行考核、验收。在今年创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创建标准,扩大创建范围,争取以点带面,为今后的农村公路文明样板路创建工作奠定基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各辖市(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并认真分解各项任务,推行目标管理,确保农路管养工作有序开展。

    2、保障资金。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资金协调,确保创建资金专款专用,足额到位。市农路办将对年度计划中的创建项目经验收后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奖励。

    3、强化管理。各责任单位要结合文明样板路创建活动,提前对创建路段进行规范整治,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联系,做好工作,化解矛盾。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评估内容、创建标准实施,力争做实、做优、做好。各辖市(区)农路办要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和规范流程,认真执行操作流程,建立基础台账,规范业务行为,确保做到“一路一档”。

    4、严格考核。各级农路办要把好作业评估关、工程施工监管关;组织专业力量定期、不定期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底市农路办将对照创建标准,组织验收考核,对达标路段组织授牌;对创建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影响县道文明样板路创建工作的,进行通报批评。

    5、注重长效。创建验收达标通过后的农村公路,仍然纳入日常养护管理。各责任主体要按日常养护要求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对于已创建成的农村公路文明样板路,每年底市农路办要进行复查、验收,凡复查达不到标准的公路,立即予以摘牌。

 

(市公路管理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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