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提升我市道路运输市场服务水平,创造文明、和谐、畅通、安全的运输环境,以崭新的风貌迎接第十七届省运会,我市将于8月份—12月份,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城市公交行业、出租汽车行业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以“以人为本、安全优质”为主题,以群众满意为宗旨,以维护我市运输市场秩序,保障运输安全,保护旅客、货主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城市公交行业、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努力为我市道路运输市场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经营环境,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行动,使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经营行为明显规范,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行业面貌明显改观,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三、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客(货)运站(场),城市公交车辆、公交场站,市区出租汽车,全体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出租汽车从业人员。
四、工作重点
1.运输车辆:要求状况良好、外观整洁、标志标识规范、无乱张贴,内部设施齐全、清洁卫生。
2.经营区域和场站: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有相关的应急预案,设施良好、齐全,有必要的标志标识,配备安全检查人员,加强源头监管,杜绝超限超载,禁止无资质的车辆进入运输市场。
3.经营行为:要求经营行为规范、安全,按规定区域、班次、路线、站点经营,无站外揽客、乱停乱靠、争抢客(货)源、超载超速、倒客、宰客、拒载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4.文明服务:从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语言文明、仪表整洁、服务优质,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高度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将其与本单位各项日常工作相结合,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做到领导带队,全员参与,形成高效有序的领导体系与运行体系,为整治行动的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细化方案。行业管理部门和各相关企业、单位按照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的内容进行细化,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制度措施,明确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务求实效。
3.营造氛围。行业管理部门、各相关企业、单位召开动员会,宣传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责任,动员广大从业人员积极投身到整治行动中来,认真配合监督检查。同时要积极邀请广大媒体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弘扬先进典型,并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4.明确职责。各职能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各尽其责,既全面兼顾,又突出重点。参加专项整治行动的人员按要求及时到岗到位,检查时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同时严格工作纪律,不得泄露检查行动的时间、地点,不得向违章企业及车辆驾驶员通风报信,凡发现有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5.强化监督。邀请社会各界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并邀请行风监督员对各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同时不定期组织新闻媒体进行督访,确保通过此次整治行动,使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城市公交行业、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六、活动安排
我市道路运输市场整治行动从2010年8月20日至2010年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自我整改阶段(2010年月8月20日至8月31日)。
一是召开整治行动动员大会,联系各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行业管理部门、各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要建立相应机构,制定活动措施和工作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二是行业管理部门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及自我整改工作。三是各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高度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认真贯彻动员部署,摸清所属车辆、站场的基本情况,对照要求,逐一进行整改,为下阶段工作作好准备。
第二阶段:集中力量全面整治阶段(2010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一是组建专项整治队伍,对运输违章高发的地段、区域等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运输违章行为;二是组建明查暗访小组,定期对重点路段、关键站点及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进行明查暗访,收集证据材料,对查实的违法、违章行为一律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并进行通报;三是畅通诉求渠道,从严从快处理涉及道路运输行业的投诉,同时密切关注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动态,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稳定。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总结提升阶段(201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将汇总整治结果,认真总结并形成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为激励先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之一,进一步推动行业监管,提升行业形象。
(市运输管理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