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驾校规范化管理,实现驾校工作程序化、教学标准化、监督信息化和服务规范化,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的部署,常州运管部门将驾校规范化管理达标活动作为今年驾培管理年度重点工作加以落实,力争实现教学规范基本落实,驾校服务流程再规范,驾校服务水平再提高,全市教练员规范教学培训率达100%,驾校管理基本符合驾校规范化管理标准要求。
一、达标活动实施计划
驾校规范化管理达标活动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示范引导、宣传发动(5月-6月)。选择一家基础条件较好、信誉良好的驾校作为本地的示范单位,组织召开驾校规范化管理示范现场会,学习典型,交流经验,发挥示范驾校的引导作用,并对规范化管理达标活动进行全面部署。
第二阶段:建章立制、夯实基础(7月-8月)。按照部、省有关《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换发要求,对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质条件》和驾校规范化管理标准,督促驾校规范工作流程,实现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档案管理的统一。同时,完善驾校场地设施,提高服务设施水平,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第三阶段:突出重点、强化管理(9月-11月)。组织开展以规范化教学为主要内容的教练员继续教育,学习领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规范化教学教程》要领,并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规范化教学教程》进行示范教学。督促驾校落实理论教学,保证集中培训学时不少于规定学时。全面应用驾培智能化系统,在落实计时功能模块使用的基础上,推进教学车辆机务、教练员教学质量及教练车教练员调度等功能模块的应用。加强对驾校驾培智能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抽查教练员教练卡内信息及驾校数据库信息,打击驾校、教练员培训过程弄虚作假行为。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总结评估(12月)。对照驾校规范化管理标准和“三统一”、“三规范”的要求,对驾校进行规范化达标验收。重点核查驾校工作流程、建档情况、教练员继续教育情况以及驾培智能化使用情况。对驾校达不到开业技术条件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暂缓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达标活动主要内容
1、驾校在注册地设立校外临时“便民桩训点”的,必须具备2个及以上桩训库位,且设点数量不得超过驾校教练车总数的15%。
2、驾校应当聘用具有相应资格的教练员从事驾驶培训教学,并签订劳动合同,严禁聘用无教练员证的人员从事教练工作。
3、驾校应保持教练车良好的技术状况和车容车貌,统一“江苏驾培”标识,统一招生电话,统一驾校名称与标识。
4、从2011年元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将严格按照江苏省运管局的要求通过驾培智能化系统进行计时培训,学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发培训记录。
三、达标活动保障措施
1、对第一次查实驾校擅自设立校外培训点的,责令驾校整改,并警告,对该驾校一年内不予新增和报废更新教练车。第二次查实的,责令驾校整改,并对相应教练员和教练车作停训一期处理。第三次查实的,责令驾校整改和按有关规定实施处罚外,并对相应教练员和教练车作停训一年处理。
2、对查实教练员不在培训现场的,责令驾校整改,并警告,对该驾校一年内不予新增和报废更新教练车。第二次及以上查实的,责令驾校整改,并对相应教练员和教练车作停训三期处理。
3、对未达标驾校,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暂缓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市运输管理处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