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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运输船舶专项整治热点解答
发布日期:2010-07-20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什么是“三无”运输船舶?

 

    答:航行于全省辖区通航水域上无船名(号)、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船舶检验及登记证书)的“三无”钢质运输船舶。

 

    二、“三无”运输船舶要不要罚款或者扣留船只?

 

    答:此次专项整治自2010年3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按照省地方海事局有关要求,在此期间主要以宣传教育,限期整改为主,对现场查出的“三无”运输船舶,首先对其进行安全质量技术评估或检验,符合评估或检验要求的,准予发证,不符合要求的,书面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其次,对此类船舶上的无证船员进行培训发证,开展船名登记编号和船舶标识制作安装等工作,暂不采取处罚、扣留船只等海事行政强制措施。

 

    三、常州辖区内运营的“三无”船舶能否到外地办证?

 

    答:根据省地方海事局有关规定,“三无”运输船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就地进行整治,并只能在一地进行整治,办理有关证件。对跨地区营运的“三无”运输船舶,相关海事机构加强协调和沟通,对已在一地登记进行整治的船舶,其它地区不得进行重复登记收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应经共同的上级指定辖区。

 

    四、“三无”船舶如何办理相关证书?

 

    答:“三无”运输船舶办证地点在常州市地方海事局(丽华北路2号),具体流程示意如下:

 

 

    五、办理过程中需要带哪些材料?

    答:具体分为四大类资料,分别是:

    (一)船舶登记所需提供资料:1.船舶所有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权、国籍登记证书》申请书;2.所有人提交合法身份证件或证明;3.所有人提交产权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4.提交船舶证书及反映船舶全貌的五寸照片三张。

    (二)船员考试发证所需提供材料及办证程序:1.申请人填报《船员注册申请表》、《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考试、发证申请表》,并由相关部门审定盖章;2.提交2寸照片5张和《体格检查表》;3.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4.参加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5.参加船员适任证书培训考试。

    (三)船名标志标识要求:1.200总吨以下船舶的船名统一编号为“苏常州货XXX”(后三位为阿拉伯流水数字)。200总吨以上船舶的船名由公司统一命名;2.船舶应在船艏和船艉两舷用汉字(仿宋体)和汉语拼音标明船名,并在船艉或船员舱室两侧船名下方用汉字和拼音标明船籍港;3.应在船舯按“船舶检验规则”要求,戡划载重线、吃水标尺(载重线在前,吃水标尺在后);4.上述标志用钢板切割成汉字及数字后焊于船上并用油漆涂刷,或在船体上用电焊条焊出空心字,然后在空心部位用油漆涂刷。

(四)船舶检验证书办理提供资料:1.船检服务申请书;2.“三无”运输船及船龄认定证明;3.认定船舶建造日期(龙骨安放日期,建造完工日期);4.工作联系单(含船名、船籍港、所有人、经营人)及正侧5寸船舶照片3张;5.船舶出厂合格证;6.实船复合记录单;7.船舶图纸。

 

(市地方海事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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