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交 通 局
常交复〔2010〕第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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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常州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0159号的答复意见
孙彩华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取消常州市外围公路收费”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成品油税费改革精神,我省决定于2009年2月28日24时起,在全省范围内取消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我市的溧阳收费站、金坛收费站镇广点、外环路剑湖收费站、昆仑收费站等三站一点已取消收费,拆除站点。厚余收费站作为政府还贷一级公路收费站予以保留,按正常的收费年限继续征收车辆通行费。
《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地方政府应当对收费站点的设置和调整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考虑到厚余收费站周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我市已于2009年9月向省政府提交了《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迁移常州—溧阳公路收费站的请示》(常政发〔2009〕125号),拟将该站迁移至S239武进湟里镇与金坛市交界处,进一步实现区域内无障碍通行,减轻社会公众出行成本。目前,我局正积极与省有关部门沟通,早日促成省政府同意批复下达,一旦批准,我局将正式启动移址工作。
西林收费站为经营性收费站,隶属于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今年来,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撤销关于西林收费站的提案和建议,我局非常重视,进行了专门调研,积极与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沟通,并向其报送了《关于建议撤销312国道奔牛收费站西林收费点的 报告》(常交发〔2009〕17号),据回函所述,撤销西林收费点需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主管部门—江苏交通控股公司同意,报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方能实施。目前,省政府正在调研G312回购事宜,西林收费站有望在G312回购过程中予以拆除。
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签 发 人:刘文荣
经 办 人:王博铭、曹建中、王浩
联系电话:85682150
常州市交通局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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