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交 通 局
常交复〔2010〕第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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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常州市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0051号的答复意见
姜苏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市洗车行业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随着我市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加,规范城市洗车行业对于维护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形象有着积极的意义。您提出的提高洗车行业准入门槛,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洗车流程,实行有奖举报等措施对于规范城市洗车行业有着积极的意义。
根据国家环保部的统一部署,市环保局于2008年进行了全市污染源普查,专门针对经营性洗车行业进行了调查,市区共有洗车店300多个,车位近900个。针对此情况,市管理部门已鼓励洗车行业采用干洗技术,鼓励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已经过处理的水,并要求洗车产生的所有废水,必须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切实减少废水污染。
鉴于目前城市洗车行业的管理实际,在今后的工作中,汽车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将在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中,与城管部门紧密配合,重点加强对洗车行业经营行为的监督,在规范城市洗车行业过程中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同时,也积极欢迎广大市民对洗车行业进行监督,通过12319城市管理热线等渠道进行投诉和举报,管理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严肃查处。
感谢您对我市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签 发 人:刘文荣
经 办 人:王卫东、徐晓枫、王浩
联系电话:85682150
常州市交通局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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