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交 通 局
常交复〔2010〕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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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常州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0152号的答复意见
吴文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实施大运河路(原镇澄路)拓宽工程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运河路239省道至连江桥段长约7km,其中武进区奔牛段4.6km,新北区薛家段2.4km,原为上世纪90年底修建的11m宽的二级公路,沥青路面,属县道,该路已列入今年的改造计划,并计划于年内建成通车,根据市发改委批复,该路金牛桥以东按一级公路标准进行拓宽建设,改造后路基宽21m,路面宽20m,金牛桥以西(奔牛集镇段)仍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主要是进行路面加铺。改造后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根据计划,我局于2月份完成了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标工作。施工、监理单位也已于3月份进场,但由于地方政府负责的征地拆迁及杆线迁移工作未有明显进展,故未能正式开展施工,目前,我局正积极与地方政府协调,促进加快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确保该工程按时建成通车。
您所反映的经费问题,由于运河路属于县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四条“县道由县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的规定,该路理应由县公路主管部门负责筹资并修建。我局考虑各方因素,经与武进区政府协商,确定该路由市公路管理处负责修建并承担工程建安费用,征地拆迁、杆线迁移等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我局将加强工程推进力度,尽快将该路拓宽改造完成,为当地群众的出行和地方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行条件。
签 发 人:刘文荣
经 办 人:王博铭、曹建中、王浩
联系电话:85682150
常州市交通局
二0一0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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