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5月4日起,常州运管部门精心组织,严格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辖区内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监管工作,截止7月20日止,全市共核查车辆数2160辆次,其中255辆次系转籍、过户车辆,合格2150辆次。型号为 CA4206P1K2T3A80、SMG3307ZZ1046C、LZ3121K2A91、BJ4251SNFKB、CA4141K2R5A93、HTF3257ZZM43H6等5种车辆共计10辆次运输车辆因不在达标或过渡期车型表中,被判定为不合格,不予以办理营运手续。本项工作的开展对于优化运输结构调整,加速推进节能减排、低碳交通发展进程,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