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常州市新增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招投标工作小组对我市市区15家报名参加新增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招投标的出租汽车公司进行了资格预审。通过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法人营业执照、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证等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核后,这15家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均符合拥有50辆以上出租汽车规模,在市区有符合规定的停车场和经营(办公)场所,能提供有效资金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交通主管部门规定其他条件等投标人资格预审条件,全部顺利取得了参加投标的资格。5月20日,投标人即可凭资格预审合格证明到招标代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预计6月8日新增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正式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