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委员会与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农业委员会与省交通运输厅加快“三农”和交通运输发展座谈会议纪要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我市公路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切实落实对农用运输车辆的超限治理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农用车辆超限情况调查。主要范围是在本地从事农业营运的变型拖拉机,摸清辖区内农用车辆数量,包括挂外省牌照长期在我市营运的农用运输车辆的数量和比例,以及农用车超限情况。下一步将会同农机部门共同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治。
二是加大对农用车辆超限治理力度。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明确的农用车辆超限认定标准,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路面执法活动。对违法超限运输的农用车辆实行抄报制度,督促农机部门在违法超限违章未经处理的情况下不予年检,促使责任人主动接受教育或处罚,认清超限运输的危害性,自觉抵制超限运输行为。
三是充分利用市治超方案制定的治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与农机部门沟通协调,实行信息共享,明确部门职责,齐抓共管,开展综合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