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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热点解读
发布日期:2009-12-25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背景: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和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2009年8月以来,交通运输部下发了相关文件,积极部署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突出问题的本质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中央的战略决策,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并制定了周详的工作方案。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是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进行治理,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但原则上“自筹资金”的项目不在此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内。

 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是交通运输系统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重要保证。同时,对于确保建设项目决策科学、程序合法、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和干部廉洁,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突出问题其本质上是利益问题,是在利益的驱动下形成的顽症。根据公路工程专业特点和公路建设市场实际情况,对涉及到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治理任务进行分解,总体思路可以概括为抓源头、抓本质、抓落实,工作重点涉及到方方面面。

 

    与治理腐败问题的不同

 治理突出问题不能简单理解为治理腐败问题。中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不仅仅是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更重要的是要通过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不只是腐败问题,治理腐败仅仅是专项治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部内容,不能用治理腐败工作来代替专项治理工作。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是从根本上纠正公路水运建设领域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科学、安全和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要处理好治理突出问题和治理腐败之间的关系,避免产生认识上的偏差。

 交通部公路局的具体措施

    部公路局重点工作的6大类18个分项,既针对公路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易发问题的环节,又贯穿了公路建设全过程,工作量大,任务艰巨。

 第一类内容是督促建设项目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监管,严格执行初步设计审批和开工许可制度;开展公路建设市场督查,严肃查处违反基建程序的项目;制定《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对重点建设项目提出明确要求。

 第二类内容是加强重点项目设计管理,提高设计质量,制定发布《关于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建立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加强设计变更监督管理,严格审批重大设计变更,控制建设成本。

 第三类内容是规范招标投标,主要是贯彻实施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实现招标投标规则统一;组织开展评标专家培训,加强评标专家管理。

 第四类内容是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管理,包括制定《公路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规范工程分包,打击转包行为;坚持合理标价、合理标段、合理工期,对擅自压缩工期的项目依法进行处罚;改进和加强督查工作,加大工程项目行政执法力度,提高督查实效。

 第五类内容是推进公路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包括制定《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范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统一信用评价标准和方法。

 第六类内容是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对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督。

 保障落实 推进长效

    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最终要落在落实上,一方面加强对从业单位和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管,不符合规定的要督促整改,违反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理。另一方面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督导,对组织不到位、方法措施不得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重点督查,限期整改,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目标。并组织督查组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为两年,但公路建设发展是一个长期过程,并不会因为治理工作的结束而结束。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在未来还将以各种形式存在,干扰公路事业的正常发展。两年时间要解决的问题,就是集中治理,而长效的解决之道是制度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最终要建立起一批法规、制度。用制度约束从业单位行为,用制度保障各方利益,使工程在制度的保障下,公平、公开、透明地进行,成为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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