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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污染防治情况问答
发布日期:2009-10-15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1、目前在大运河航行的运输船舶主要会产生哪些污染?

 

    答:在大运河航的运输船舶主要产生两方面的污染,一是船员的生活垃圾;二是柴油发动机产生的废油水污染。

 

    2、针对船舶航行所产生的污染,海事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对于航行船舶产生的废油水和船员生活垃圾,海事部门要求船舶配备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船舶的柴油发动机都装有油水分离装置分离排放的油废水。辖区的港口码头也都有专门的船舶垃圾和油废水回收点,回收船舶垃圾和油废水。到港装卸的船舶办理签证时,海事部门会对船舶的垃圾回收和油废水回收记录进行检查。

 

    3、如果船舶因事故发生油污泄漏,海事部门有哪些应对措施?

 

答:针对船舶因事故等原因突发油污泄漏的紧急情况,常州市地方海事局在2005年初即制订了《防止船舶油污泄漏的应急预案》,并在当年配备了围油栏、吸油毡和消油剂等防污设备,近年来已多次成功处置船舶油污泄漏的事故。

 

    4、船舶向水体倾倒垃圾或排放油废水等有毒液体,造成水污染事故的,由环保部门处理还是海事部门处理?

 

    答:发生船舶向水体倾倒垃圾或者向水体排放残油、废油,由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的情况,由海事部门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款,根据不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市地方海事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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