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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设立分支机构热点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09-07-14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驾校设立分支机构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驾校的经营资质必须符合要求,驾校租用场地设立分支机构,其场地租期不得少于三年,并提供场地出租方的产权证明或相关手续和租赁合同;驾校应当在注册地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

 

    二、驾校设立分支机构的相关要求是什么?

 

    1、驾校设立的分支机构应设置9个相应数量的训练科目,配备报名大厅和容纳相应数量人员就餐的食堂;制作公示各类管理制度;公示经营类别、培训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一费制);公示教练员、教练车信息;公示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榜;公示教练场地平面;公示服务承诺的内容;公开投诉方式、投诉受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2、驾校为设立分支机构而新增的教学车辆一旦因分支机构场地变化或出租方收回场地,驾校应提前向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征用或租用不小于原分支机构面积的场地并设置9个相应数量的训练科目,否则所设立分支机构而新增的教学车辆停止培训学员,停止培训学员的教学车辆可逐年抵扣报废更新的教学车辆数,抵扣完为止。

    3、驾校为设立分支机构而新增的教学车辆总数的50%的必须在场地上训练,科目二桩训时教学车辆必须停放在场地上。驾校每月月初上报分支机构上半月和下半月场地上训练和停放的教学车辆号。

 

    三、对驾校分支机构的监督如何?

 

    驾培管理部门每年组织专人不定期地对分支机构进行抽查,如驾校分支机构被发现一年内有三次以上(含三次)场地上训练和停放的教学车辆数达不到总数50%,则该驾校在三年内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且不予新增及报废更新教学车辆。监督电话:96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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