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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何建伟等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09-06-30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常 州 市 交 通 局

常交复〔2009〕第18号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

第0217号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何建伟等委员:

 

    十分感谢你们对我市交通工作的关心支持。关于取消232线剑湖收费站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省政府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通知》(苏政发[2009]37号)及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通告》精神,该站已于2009年2月28日24时停止征收车辆通行费,并于3月底全部拆除收费设施,收费站点所在道路已全面畅通,实现无障碍通行。

 

    再次感谢你们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签 发 人:刘文荣

    经 办 人:王博铭、曹建中、欧阳云

    联系电话:85682155

常州市交通局

二○○九年六月十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处、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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