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交 通 局
常交复〔2009〕第13号
关于对常州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0229号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刘全法代表:
十分感谢你对我市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出租车使用车载通信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在市区范围内,由常州市无线电管理处批准使用的出租汽车电台有207台,由3家设台公司负责出租汽车电台的使用管理,技术服务和日常维护,分别是常州车随我动汽车俱乐部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区凯达客运站和常州远大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就加强和改进出租汽车电台使用管理问题,市无线电管理处会同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市运管处等部门制定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以维护良好的通信秩序和行车安全。针对目前我市出租汽车电台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无线电管理处已着手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责成管理公司加强基础建设,加大监管力度;二是继续加强管理力度,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三是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相应的联合执法制度;四是建立用户座谈制度,定期了解基层的需求;五是建立相应的汇报制度,定期向市政府领导汇报该项工作。
同时,我局将按照市政府《关于实施公共交通优先战略促进市区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督促市运管部门通过企业例会、行业例会、月度驾驶员教育例会等形式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做到规范经营、文明服务、安全行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签 发 人:刘文荣
经 办 人:王卫东、景龙明、欧阳云
联系电话:85682155
常州市交通局
二○○九年六月十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