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交 通 局
常交复〔2009〕第10号
关于对常州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0108号的答复意见
尊敬的吴玉娣代表:
十分感谢你对我市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提出的关于减少卡车行业检验次数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车辆性能技术检测是防止因车辆机械故障导致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和减少事故损失的重要手段。依据GB/T18344-200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和苏交运〔2003〕11号《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工作意见〉的通知》以及苏运办〔2008〕2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和车辆等级评定检测规定是:二级维护每4个月一次,车辆等级评定一年一次,与其中一次二级维护同时进行。为进一步规范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收费行为,我市运输管理部门于2008年8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营运车辆维护与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明确:全市各检测站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每次检测收费不得超过150元,结合等级评定的每次检测收费不得超过200元,从总体上降低运输企业检测成本。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的行业管理,督促各检测站规范经营,不断提高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签 发 人:刘文荣
经 办 人:王卫东、景龙明、欧阳云
联系电话:85682155
常州市交通局
二○○九年六月十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