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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09-05-04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市物价局:


    蔡云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的建议已收悉。现将我局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为缓解油价上涨给出租汽车行业带来的成本压力,2006年6月15日,我市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启动应急预案对乘客征收燃油附加费1元。之后的两年多内,燃油价格虽多次变动,基于我市出租汽车实际营运情况,为保持出租汽车运价相对稳定,我市至今未调整出租汽车运价和1元燃油附加费。目前,我局正在与贵局研究建立出租汽车油运价联动机制,拟将1元燃油附加并入起步价内,但需广泛征求意见,同时按调、定价法定程序,召开听证会后方可实施。


    签 发 人:刘文荣

    经 办 人:王卫东、欧阳云

    联系电话:85682155

常州市交通局

二ΟΟ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办公室


    相关链接:2009年建议提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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