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1日,常州市交通局在局会议室召开三季度交通工程履约考核座谈会,工程处、安监处、质监站和各业主单位表参加了会议。此次考核会由市交通局工程处处长周洪主持,根据第三季度各项目业主考评结果和9月份全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内容,会议对26个工程项目、41个施工单位(监理组)进行了评定,共确定2家单位为“优”、一家单位考核为“中”,其余考核为“良”。根据考核办法,市交通质监站将对考核为中的单位下发告知单,履行告知手续。此次会议,考核小组对一些问题也进行了细化和确认,对考核条款中的自检频率不足,要求各业主在下次评分的同时附上具体的百分比指标。并对实际考核中有缺陷但是考核办法中没有的条款进行了确认,比如:试验考核环节和现场安全施工环节。因此,在下面的工作中,考核办法的修改稿将根据准确、细化、严谨的特点适时出台,这也将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我市交通工程履约考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