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运管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重新制定完善了《常州市道路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保障预案。《预案》明确了领导小组及职责,并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型和运输介质重新配备了不同的应急救援车辆11辆,对参与事故救援的驾、压人员和各单位的值班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要求。该预案的修订完善对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运输保障预案的制定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