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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水路运输经营资质长效评估机制
发布日期:2009-09-03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环节,结合全国开展的水运管理规范年活动和常州水路运输的实际现状,近日,我市建立了水路运输经营资质长效评估机制。评估成员由运管部门一把手及相关专业人员和企业持证人员组成。主要评估内容为:(一)对已建成水运企业及筹建期满申请开业水运企业对照经营资质条件进行详细阐述并对有关问题点评;(二)评估结论意见(结论意见由评估组多数通过,不同意见要在报告中注明并签名);(三)无正当理由交通主管部门不得改变评估组结论,如确能证明评估过程及评估结论有问题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组织评估;(四)不得收取评估费用和变相牟利;举报投诉电话:96520。具体评估方法为:(一)由市运管处牵头对辖市(区)水运企业评估;(二)各辖市(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地区水运企业评估;(三)评估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全年不少于2次,时间为四月、九月。市运管处将于今年9月组织相关评估人员对全市所有水运企业作一次评估,确保国庆期间生产安全,同时一并建立健全基础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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