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税费改革正式实施,航道部门的航道养护费行政征收职能随之取消。为积极应对税费改革工作,武进航道处及时调整科室职能,撤消征稽科,原征稽科人员全部并入航政科,原聘用的一线征稽人员按政策规定一次性予以解聘。
根据全面加强航政管理的要求,武进处成立三个航政执法中队以进一步理顺航政管理机制,合理优化配置资源,调动航政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大航政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