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今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我市已上报省厅公路局,目前在等省里下达计划。按照我市第二轮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近几年正在逐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村村通”,基本形成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公路网络,如果这位村民家的所在位置是在规划中的集中居住点,那么近两年中列入农村公路建设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提到农村公路建设补助资金,江苏省有统一的农村公路补助政策,对于我们苏南地区,只有老区如茅山地区的农村公路省里有补助,如果是乡到行政村或到居民集中居住点的四级公路,每公里补助15万元。
关于路建好以后的管理主体,根据《公路法》和《江苏省公路条例》规定,县道由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县交通主管部门具体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乡道的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而且在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9月29日下发的国办发[2005]49号文件《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中也有明确表示,“农村公路原则上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负责管理养护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其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养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