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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收费口经常有车不缴费就放行,警车、军车、消防车当然可以了,但不少社会车辆也不缴,有什么规定?
发布日期:2008-10-21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答:(一)对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邮政专用车和轻骑、摩托车(包括侧三轮)以及成建制地执行紧急军事任务、军事演习、抢险救灾、换防的军用车队免收通行费。

 

(二)由国家行政经费开支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由国家教育经费开支的学校定编内自用小轿车、小吉普车,凭江苏省公路养路费免缴证免收通行费(合专用车辆证)。

 

(三)公路收费站所在乡镇和收费桥、闸、隧道两端所在乡镇,需通过收费站进行农田耕作的胶轮拖拉机(包括小型拖拉机)免收通行费,若改变用途按章缴费。]以上出自《江苏省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

 

(四)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凭《绿色通道通行证》通行普通公路收费站时免收通行费。具体规定见江苏省委农工办、江苏省农村厅、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安厅苏农市[2005]12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

 

(五)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通行普通公路收费站时免收通行费。具体规定见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交通厅苏家同管[2006]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有关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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