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综合新闻 为消除成品油调价对城市出租车经营者的影响,确保社会稳定,24日,省财政厅和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城市公交、出租车行业2008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要求对城市公交以及出租车运价暂不调整期间的出租车经营者,按规定开展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发放工作。 本次油价补贴发放标准为:公交企业按每万升蚝油7779.31元计补,出租车统一按每辆5092.97元计补。《通知》要求各市、县公交、出租车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严格按我省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发放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收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将公交企业财政补贴发放到位,7月1日前将出租车财政补贴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 目前,距7月1日只有3个工作日,我市交通运管部门正会同市财政部门积极准备,抓紧落实,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将补贴资金兑付到出租车经营者手中。 200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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