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航道处日前完成辖区内七级以上航道共101座桥梁的全面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按《内河通航标准》设计并于2000年以后建成的桥梁状况较好。但部分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桥梁,由于结构大多为拱桥,汛期高水位时极易受到船舶碰撞,安全隐患较大;部分非一跨过河的桥梁,在通航水域中设有墩柱,对通航安全也形成一定的隐患。根据有关航道法规,这些桥梁须由建设单位按规定设置桥涵等相关标志,并负责日常维护。
据悉,溧阳航道部门之前还对辖区内等级航道上近三年来新建桥梁水下施工遗留物进行了探摸排查。(汤福明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