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要求
一、职称评审的范围与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的要求都达到有关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的标准。
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无论身份、户籍只要符合相应的标准条件,都可以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已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但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也可申报相应职称。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二、材料要求
(一)材料种类
1、 表格、表式
(1)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盒(请前往市职称办购买)
(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不得复印)
(3)近期大一寸免冠照片1张(办理资格证书用)
2、反映本人符合申报资格的材料
(1)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综合表;
(2)近三年年度考核表(2003年、2004年、2005年,提供复印件/事业单位必须)
(3)单位有关职业道德的评价意见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3、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4、 本人专业技术经历(能力)的材料(根据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逐项提供)
5、 本人业绩、成果的材料
(1)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的鉴定书、证明材料或其他原始材料
(2)各类获奖证书
6、 论文、论著要求(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任现职以来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市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的本专业论文
(2)论著或译著
(3)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报告
7、计算机水平的材料要求
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效成绩证明或江苏省《信息化素质考核合格证书》或其他计算机水平的材料
(二)材料整理要求
1、申报材料中有关证书、证明、论文、论著,应提供复印件、原件。其中复印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证,验证人应在复印件上签署"核对无误"的字样,签名并加盖公章;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由受理机构审核后,原件退回本人。
2、材料按顺序用线装订并在每一种类材料首页列详细目录。
3、材料装入档案盒,并按附件规定由本人详细填写。
4、上述所有材料,由申报人一次性按规定提交、整理。申报材料不全或整理不符规范的,各代理机构不得受理。
三、破格申报中级职称人员材料要求
破格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除按上述规定提供材料外,还必须提供破格申报、评审材料,材料单独装订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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