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干部人事 >> 内容
 
常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社会化申报基本条件
发布日期:2006-07-04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职业道德的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首先和敬业精神。取得助理工程师后,有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参加职称考试有舞弊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
(一)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截止到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前一个月底,下同)。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三)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层次专业证书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15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并参加市职称职能部门组织的专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继续教育,完成规定课程和学时。按规定在《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
四、职称计算机能力要求
参加全国或省组织的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合格,或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五、业绩、能力要求
符合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苏职称〔2002〕3号)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或符合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有关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标准。
申报人必须达到上述要求,方可申报评审工程专业中级职称。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    邮 编: 213022
联系电话:0519-8568215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