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2014-11-10 |
为规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加强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控制,预防腐败现象和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提高农村公路发展质量和效益,常州市农路办在全市推行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即公开建设计划、补助政策、招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管、资金使用、工程验收)制度,形成了规范系统、内容科学、管理有效的公开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其中:公开范围包括使用中央补助,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含危桥改造、安保工程等);使用社会捐赠、“一事一议”筹资建设的农村公路项目可参照执行。公开方式包括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政府或本单位门户网站开通专栏公开;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在政务公开栏公开;项目业主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公开;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介公开,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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