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我省邮政专用车辆通行收费公路免缴车辆通行费 执行期限3年 |
发布日期:2013-01-31 |
自2013年1月1日起,我省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专用车辆在执行邮件运输和投递任务,通过收费公路(含桥梁、隧道、汽渡)时,免缴车辆通行费;通过高速公路的,按照《江苏省邮政专用车辆优惠缴纳联网收费高速公路通行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执行期限为3年。其中邮政专用车辆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喷涂邮政标志色和“中国邮政”标识,用于邮件运输和投递任务的,具有邮政专用型号的邮政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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