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识更新工作 |
发布日期:2012-11-29 |
针对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含标志灯和标志牌)的使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不规范现象,部分车辆标志使用年限超期,部分企业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的管理存在不足等问题,日前,常州运管部门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管理规范工作。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标志超过使用年限的,须按照要求进行统一更换。其中标志灯的使用年限为2年,标志牌的使用年限为4年,使用年限计算初始时间按照车辆初次领取《道路运输证》的日期计算。标志灯尚未超过使用年限的,须安装统一配发的标志灯编号牌。在使用期限内的车辆标志发生破损、失效的,应及时更换。预计车辆标志更换工作于12月30日全部完成。对未按规定时限更换标志的车辆,运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不予进行年度审验,并不予批准参与2013年春节运输。该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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