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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地方海事部门五项措施全力保障汛期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发布日期:2012-07-04
    入梅以来,常州地方海事部门针对我市汛期气候和通航水域的特点,采取五项措施确保辖区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一是加大人力艇力的投入,充实一线海事执法力量,强化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措施,确保主航道畅通。二是修复、添加桥梁警示标志牌,预防船舶撞桥事故的发生。三是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和措施,重点强化危险品码头的安保责任制,确保汛期不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四是加强与气象和水利部门的沟通,及时向船民播发汛期水情和天气变化的动态信息,并落实应对防范措施。五是强化应急搜救保障,落实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并成立多支水上抢险救援队,配足车艇和抢险设备,确保应急力量充足,应急指挥协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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