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路部门四举措全面提升依法治超水平 |
发布日期:2012-07-13 |
在积极开展夏季“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的同时,为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常州公路部门“四举措”全面提升依法治超水平。
一是严格实行执法公示。实行执法公示制,将路政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流程和监督渠道进行了公开公示,设置群众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聘请行风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对全体治超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二是严明执法工作纪律。抓好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文明执法,自觉树立执法窗口文明服务新形象。对超限运输车辆做到发现一辆、查处一辆,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和“吃、拿、卡、要”等违纪现象。
三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于初次以及超限吨位较低的车辆,实行教育为主,处罚从轻的原则;对于屡次超限且吨位较高的车辆,一律按上限进行处罚;对“绿色通道”农产品运输超限车辆进行登记备案,不予以卸驳载。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推行说理式执法,积极争取执法相对人的理解和配合。
四是增强服务意识。从切实保障行政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在执法过程中进行必要的执法告知、友情提醒。从人性化管理出发,在所有的停车卸载场地都为驾乘人员提供了必要的休息和配套服务设施,构建和谐的执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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