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1年度“文明出租车”评选工作全面启动 |
发布日期:2012-09-13 |
为充分展示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新风貌,增强出租汽车驾驶员提升职业道德水平的意识,进一步推动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常州运管部门于9月10日-30日,在市区出租汽车行业内开展评选2011年度“文明出租车”活动。
此次评选“文明出租车”的范围是驾驶员需持有效的《从业资格证》和《出租汽车服务证》且在2011年度实际从事出租车营运工作,并在2011年度的营运工作中未发生有责投诉且每月服务质量考评未被扣分。车龄要求在4年以内。此外,在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和文明城市创建期间担任保障车任务的可优先考虑。被评选出的100辆“文明出租车”将配发标有“文明出租车”字样的红色出租汽车顶灯。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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