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12-01-31 |
日前,我省出台《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明确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经营活动、接受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应遵守本办法,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工作,并对经营许可、经营管理、学员、教练员与教练车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该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的制定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经营活动,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质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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