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路站制定《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11-12-22 |
为规范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日前,常州市公路站制定《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建设工程包括基建工程、公路养护工程、路政部门落实路损费的道路恢复工程以及其他道路附属设施的更新及修复工程,管理遵循“综合评价、统筹安排、按需定支”的原则,提高工程项目的决策水平,合理地安排工程计划。建设工程项目统一实施招投标管理,投资经费在50万元以下的(不含5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公路突发性抢修工程可暂不实行招投标管理,实施合同管理,工程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交(竣)工验收。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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