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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资格10月1日起考核
发布日期:2011-09-29

    10月1日起金坛客管处联合公安部门将实施《金坛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和治安证考核办法》,对全市出租车驾驶员实施计分制考核,以进一步规范出租车营运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该办法对驾驶员违章经营行为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外,同时对驾驶员经营行为按照本办法规定实行记分考核,分为扣分和加分两种记分方式。当扣分达到12分时,由客管处暂扣其服务资格证,从暂扣服务资格证时起满二个月驾驶员方可申请参加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上岗。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被扣满12分达两次的,注销其服务资格证。凡被注销服务资格证的驾驶员,将被列入从业人员黑名单,从注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办服务资格证。

 

    该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出租汽车营运秩序,强化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努力提升行业服务形象,保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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