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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在公交出租行业推行“三规范”建设
发布日期:2011-06-14

    近日,溧阳市运输管理处结合该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公交出租车、客运站从业人员中推行“仪容规范、行为规范、管理规范”为重点的“三规范”建设。促进从业人员特别是窗口服务人员在仪容、行为、管理上有大的提升。

 

    一是仪容规范:要求按规定穿着统一的制服并佩戴工号牌上岗,服饰整洁、仪容端庄、朴实大方。二是行为规范:要求笑迎乘客,正确使用文明用语和普通话,态度和蔼、热情、友好,微笑服务,注重安全行车提示,对老、弱、病、残等乘客提供特殊帮助。及时进行车厢和候车室卫生整洁,为乘客提供舒适的乘车环境。三是管理规范:要求认真执行《公交出租车工作手册》和《客运站工作手册》,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和营运操作规范,认真执行物品摆放规定,努力为乘客提供温馨的候车、乘车环境。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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