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239省道治超集中整治成效明显 长效机制建立刻不容缓
发布日期:2010-11-30

     从11月15日至12月30日,武进区交通部门牵头公安和综合执法等部门,抽调近70名执法人员,编成3个治超中队和2个处理中队,对辖区西部地区的S239等干线公路,实施为期一个半月的车辆超限超载集中专项整治。经过宣传发动、检查教育阶段,自11月22日起转入车辆超限超载路面执法集中整治,一周时间联合执法人员共检查车辆近1700辆,其中查扣超限车辆100辆、超载车辆3辆,总超限吨位2164.6吨,超限超载车辆占总检查车辆数的5.88%。


    根据分析,100辆被查处的超限车辆平均单车超限21.64吨,其中超限率达到30%以上的有65辆,占总超限量的65%。江苏省沭阳县胡集镇胡集居委会的一辆车牌号为鲁14/12212的三轴农用运输车超限率最大,该车按标准车货总重不得超过30吨,但实际车货总重达79.24吨,单车超限49.24吨,超限率达到164.13%。车货总重55吨以上的超限车辆有57辆,占总超限量的57%;车货总重100吨以上的超限车辆有4辆,占总超限量的4%。到目前为止,河南省周口市通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一辆车牌号为豫PE5188的重型货车超限最重,单车超限78.1吨,严重违反了交通运输部有关车货总重55吨以上车辆未经许可不得上路的规定。


    在已经被查处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中,按照装运货物种类划分,水泥罐装车有11辆,占11%;运载钢材的重型货车有30辆,占30%;运载石料的货车有25辆,占25%;以上三类车辆占总量的66%。按照行驶目的地划分,货源地外地、目的地常州的有16辆,占16%;货源地常州、目的地外地的有10辆,占10%;货源地和目的地均在常州的有71辆,占71%;过境车辆3辆,占3%。按照查扣的时间划分,上午6时至晚18时段共查扣超限超载车辆11辆,占11%;晚18时至次日6时段共查扣超限超载车辆89辆,占89%。


    从上述统计数据显示,由于这次集中整治宣传到位、查处得力,水泥罐装车、石料车和装载钢材的重型货车等三大类超限超载车辆日均查处量不超过10辆,与集中整治前日均2500辆左右的超限超载车辆通过量相比,239省道武进南段及附近沿线车辆严重超限超载运输基本得到控制,但平均单车超限吨位达到21.64吨,超限率30%以上的严重超限车辆达65%,超限运输时间集中出现在晚18时至次日6时,这些数据表明部分车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侥幸心理、对超限超载运输检查的对抗心态仍然很重,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任重道远。


    按照目前239省道武进南段日均2万辆的通行车辆计算,由于联合整治采用目检初检(听发动机声音、看轮胎受压的程度、查车辆装载的货物、观车辆通过减速带时的弹调情况)与称重检测复检相结合的方式,逢车必检,日均查处14.28辆的超限运输车辆数,加上一定的漏检率,可以推断集中整治一周以来,239省道武进南段的车辆超限超载率基本控制在0.1%之内,集中整治效果十分明显,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机制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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