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客运中心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出台 | |||||||||||||||||||||||||||||||||
发布日期:2010-06-25 | |||||||||||||||||||||||||||||||||
为加强常州客运中心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充分发挥停车场疏导交通、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功能,鼓励社会车辆快进、快出,有效维护广大车主及停车经营管理单位的合法权益,经常州市物价局批准,常州客运中心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收费标准如下:
一、常州市客运中心地下停车场车辆停放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分别实行计时收费和计次收费。
二、对汽车停放收费实行计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小型车是指:小轿车、吉普车、9座以下面包车、2.5吨以下(含2.5吨)货车;中型车是指:大轿车、10至 19座客车、2.5吨以上至4.5吨(含4.5吨)货车。
三、对其它车辆停放收费实行计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单位:元/次.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缴汽车停放服务费:
(一)举办大型公益性活动及演出、比赛期间; (二)停车时间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的; (三)军车和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殡葬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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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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