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运管部门出台《常州市驾校校外临时便民桩训点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10-05-31 |
日前,常州市运管部门针对我市驾校校外临时便民场内设点桩训的问题,在做好行业情况调查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了《常州市驾校校外临时便民桩训点管理办法》。办法明确驾校申请设立校外便民桩训点,须向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运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对照便民桩训点标准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予以备案,并进行公布。驾校便民桩训点数量不得超过驾校教练车总数的15%,且不作为驾校的资质部分。凡有投诉或发现影响交通及市民出行生活的便民桩训点,驾校须及时撤离,运管部门将及时取消备案。该办法的制定出台对于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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