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路部门规范行政执法 建设和谐、法治公路 |
发布日期:2010-03-26 |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路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和窗口作风建设,围绕构建和谐公路、法治公路的目标,市公路部门落实四个“提高”,全面推进依法治路。
一是优化行政许可,提高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简化、明确、快速、高效”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规范实施所有公路许可事项,全面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推进公路行政许可更加公开透明。公路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做到带着感情真诚服务,带着责任尽责服务,增强创优创新意识,提高窗口工作效率,不断提升公路部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水平。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质量。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十项禁令”》、《江苏省交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若干规定》等规定,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工作制度,重点完善公路交通法制信息制度,继续实行执法人员季度抽考、执法回访、执法文书评议等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按照合理行政的原则,保障公路行政执法以人为本,公正实施。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重点解决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执法宗旨、执法目的不明,执法动机不纯,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执法理念,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水平。 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众法治公路意识。深入开展公路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行业报刊、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在法制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发掘和利用公路路口、桥梁、交通标志等场所作为公路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为构建和谐公路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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