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运管处违章处理中心坚持六原则创优服务提升水平 |
发布日期:2009-12-14 |
一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原则。中心处理人员必须对稽查大队移交的运输违章案件认真审核,凡是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一律退回重新调查取证;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一律登录在线稽查,公开处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依法处理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罚,对于擅自抬高、降低处罚标准将予以责任追究。三是一次性告知原则。在接待行政相对人时必须一次性告知相对人在接受处罚时需要办妥的手续、违章事实和处罚标准以及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四是不争吵原则。不与相对人发生争吵并能使相对人愉快地接受处罚是支队考核中心处理人员基本执法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在遇到行政相对人情绪激动,无理取闹时,不以闹制闹,耐心细致地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和思想教育说服工作,一旦发生中心处理人员与相对人发生争吵,将对该中心处理人员进行批评、处理。五是廉政执法原则。中心处理人员在接待行政相对人时必须告知相对人要走正门,走大道,不要开后门,走小路,并发放廉政告知书。一旦发现中心处理人员在廉政上存在问题,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原则。六是服务满意原则。中心处理人员对于行政相对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设法予以满足,特别是在解除行政强制措施时要做到及时处理,及时解除。
据统计,2009年常州运管处违章处理中心共处理违章2282件,未发生过一次争吵、一起投诉,窗口文明执法形象得到了显著提升。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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